各有关单位:
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要求和全市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度高新区工程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推荐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工程技术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系统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6日,审核通过人员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根据系统审核进度最晚不超过11月10日。地点:长江路1号高新区管理委员会。
二、申报系列
工程技术类初、中级,基层工程技术系列初、中级。 三、申报评审条件 根据《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规定,其中对个人社保缴纳要求在遵循市局的基础上,需要在高新区缴纳3个月及以上。查询截图或者打印件(须显示缴费年月、个人姓名和缴费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初级的人员需要提供与申报学历相对应的继续教育学习和年度考核表。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提供近五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和年度考核表。
省、市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聊城板块发布,也可以在首页中“政策法规”和“标准条件”模块查询,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流程及申报材料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照聊城市职称评审规定工作流程,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进行。均能申报人员继续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进行网上填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单位按申报要求整理规范,单位负责人在《评审表》上签字盖章后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上报至党群工作部,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原件,标准白色A3纸型,正反面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 (2)2023年度高新区职称评审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1份和电子版(附件1)。
(3)2023年度高新区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1份和电子版(附件2)。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情况报告1份(附件3)。
(5)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1份(附件4)。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附件5)。
(7)所有申报人员《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附件6)。
(8)所有申报人员《单位推荐意见书》原件(附件7)。
(9)评前推荐公示的纸质资料、影像资料。
五、申报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工作,强化政策解读宣传,着力提升政策执行力和知晓度;要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按照申报程序逐级推荐,确保程序完备合规。 (二)严格审核把关。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强化申报材料审核力度,确保材料完整齐全、信息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 《聊城市2023年度职称评审填报指南》要求做好系统申报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应传尽传,签章齐全。
(三)严格按时报送。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报送时间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四)建立诚信制度。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并取消当年参评资格。被通报单位拒不改正,影响评审材料按时申报或评审委员会如期开评的,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评审规定,严肃处理。
六、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电话:0635-8507125。
(二)技术支持电话:0531-81919792。
七、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省、市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职称申报评审收费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规定执行,缴纳评审费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高新区职称评审上报材料情况统计表
2、2023年度高新区申报职称人员花名册
3、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推荐情况报告(单位提供)
4、专家(学术)委员会推荐意见表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6、职称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个人提供)
7、单位推荐意见书
8、聊城市2023年度职称申报材料填报指南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16日